煤礦用側卸裝煤機安全注意事項:
1.本機以液壓為動力,液壓系統(tǒng)較為復雜,操作人員應熟悉液壓系統(tǒng)。使用時工作壓力不得超過16MPa。
2.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真空磁起動器、隔爆型控制按扭、隔爆照明燈、煤礦用移動屏蔽橡套軟電纜、礦用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礦用隔爆型電鈴、鋼絲編織液壓支架膠管總成不得隨意改用未經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認證的產品。
3.本機液壓系統(tǒng)工作壓力高,為防止意外傷人事故,液壓軟管與本機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嚴防接頭突然松脫或軟管突然爆裂,拆裝任何液壓件時,均應在油泵停機并使液壓件卸壓后進行。在鏟斗工作機構下部檢修時,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首先將鏟斗臂和鏟斗墊實。
4.煤礦井下使用與維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在電器維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才能打開主箱蓋進行維修工作;保護好各隔爆面,不得有影響防爆性能的劃痕、碰傷,如有銹蝕,應清洗干凈,并涂薄薄一層204—1防銹油;不得擅自改變電控箱二次控制回路原電路的電氣參數(shù)和電器元部件的規(guī)格、型號。
5.本機液壓系統(tǒng)的工作介質采用礦物油,工作油溫不得超過產品的規(guī)定,機器啟動時冷卻器必須開動。為防止因使用礦物油引起火災,嚴禁液壓系統(tǒng)在滲漏狀態(tài)下工作,設備如發(fā)生液壓系統(tǒng)泄漏應盡快停車、系統(tǒng)卸荷;及時處理泄漏并清理或掩埋泄漏物。
6.當工作面道路高低不平或設備急轉彎行駛時,應低速慢行;正常工作坡度不大于16°,防止顛覆。
7. 為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噪聲防護的規(guī)定,使用本機進行鉆孔作業(yè)時,應嚴格控制開機作業(yè)時間,必要時,可對操作人員及其他噪聲接觸人員采取個體防護措施。
8. 本機行走移動前,應確認機體周圍無影響本機運行的器械、物件,不會傷害機外有關作業(yè)人員。并在開機前由司機發(fā)出“呼叫”、“警鈴”信息,引起機旁人員的注意,以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本機在工作面范圍內運行時,應控制好運行速度并注意底板的凹凸障礙狀況,防止設備傾覆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
電纜與本機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嚴防因電纜接頭連接不佳造成井下重大事故,且本機在移動時不得依靠機器拖拽電纜。
9. 本機在鉆進作業(yè)時,要隨時注意觀測頂板及圍巖狀況,防止頂板突然局部冒落或碎石下落、片幫等砸傷操作人員。
注意: 1.新機器使用1周后檢查并重新擰緊全部緊固件。
2.每班嚴格檢查防爆電器的安全情況。
3.每班檢查并清洗機器。
4.各潤滑點及時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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